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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主管機關重視FACEBOOK(臉書)購物詐騙一案,研議如何防制與作為,望請各界連署支持

提議者 You You Sheng

已附議5094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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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7-16
檢核
2017-07-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7-09-04
回應階段
2017-09-26
回應階段
2017-09-29
回應階段
2017-10-30
回應階段
2017-11-06
回應階段
2017-11-03
建請主管機關重視FACEBOOK(臉書)購物詐騙一案,研議如何防制與作為,望請各界連署支持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近期在FACEBOOK(臉書)出現大量一頁式購物廣告與粉絲專頁,經查皆是疑似購物詐騙,以限時低價促銷與到貨付款,假冒台灣各大公司或即將在台開設商場等名義等話術利誘消費者購買,但消費者收貨付款之後卻發現商品與廣告不符,品質低劣,前去購物粉絲專頁要求退貨時卻遭到封鎖,求助無門,消費者必須自行想辦法找報關行申請退款退貨,時而遭受報關行以需扣除國際運費為由收取若干金錢得以退款,若消費者拒絕扣款則揚言消費者需自行找尋賣家去申請退款,因此消費者只能自行成立自救會收集資料向報關行或尋求消保團體申請退貨退款。
  • 在宅配規章內有說明,寄件者必須完全填寫清楚各資料才准配送,但這類購物詐騙的配送單往往只填寫了報關行名稱,甚至完全沒有填寫寄件者為何人,明顯為了讓消費者無從與寄件者聯繫而包庇。
  • 一頁式購物廣告標榜可到貨先拆封驗貨後付款,但實際上因為宅配業者與報關行在配送單上標註不得拆封驗貨,導致消費者在還沒看到商品實品狀況時就得先付款才能拆封,這嚴重影響到消費者的權益。
  • FACEBOOK(臉書)線上購物是該網站允許行為,但該網站卻沒做到督導之責,放任各種詐騙行為,雖然該網站為境外公司,在台灣沒有設立分公司,但仍然請主管機關向該網站要求重視這類詐騙行為,以維護國人網路購物的各項權益。

利益與影響

  • 應強制要求宅配業者對於各類契約公司寄件包裹,配送單強制要求寫明寄件資訊聯繫方式等,以便消費者聯繫寄件公司,若寄件人填寫不清,宅配業者得拒絕配送。
  • 應強制要求宅配業者對於貨到付款之物品,在消費者付款前無條件拆封檢查商品確認無誤後才付費,以避免不肖廠商寄出劣質品或與廣告不符之商品,讓消費者受騙上當,若消費者要求宅配業者提供寄件者聯絡資訊,宅配業者不得拒絕並盡力協助消費者。
  • 應要求FACEBOOK(臉書)對於商品類廣告應盡督導審核之責,以避免詐騙網頁亂象發生。
  • 這些商品沒有繳納各項營業稅,應該要求報關行或進口商開立發票,增加國家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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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交通部  財政部 

協辦單位 經濟部  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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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說明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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