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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櫃姐 資方跩回沒勞健保

2018/03/06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有網友PO文到臉書社群「台南諸事會社」指有人想應徵台南市東區一家大型百貨公司的櫃姐工作,結果在詢問工作內容時資方出現多句不符勞基法的回應,他為此代為貼文上網,表示要讓爛資方現形,也要求南市勞工局出面管管。

該篇貼文表示,有人想應徵櫃姐工作,資方開出的條件包括「日薪一千三百元,三十至四十五歲,每週進貨二次要夠體力,若單日業績達一萬五千元,可以抽佣二%」,應徵勞方詢問「公司福利呢?勞健保呢?」資方回覆「無勞健保及六%退休金,還要繼續嗎?」勞方回說要考慮一下,資方再回「妳可以考慮,但我必須摒除妳了」,勞方不示弱地回「沒有勞健保不合乎勞基法規定」。另有一人也想應徵、問休假及一個月上班時間?同一名資方回「休假五至八天,也可以不休,單人櫃、當然都是ALL班,不然咧?還要繼續談嗎?」求職勞方說「因為我不清楚啊,問清楚不是負責任的態度嗎?」

有網友批「違法了還那麼嗆!」「去勞工局檢舉啦!」「一天一千三百元,從開門站到關門,時薪才一百出頭?」

勞工局:公司老闆已接受訪談

市府勞工局立即派員瞭解得知此案是設籍新北市一家公司,將於今年四月正式設櫃在台南這家百貨公司,初步研判無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未投保勞工保險,涉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勞工保險條例,未辦理健保事項涉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另年齡限制涉違反就業服務法;至於是否違反加班費或超時工作規定,需俟查閱出勤紀錄與工資明細後才能釐清。

勞工局說,該公司老闆昨天已特別到勞工局接受訪談,他提出承攬契約說明該櫃經營事項已由他人承攬,另通知實際雇主於三月七日帶管理資料到局受檢,而勞工局也會依法處理以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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